| 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: | |||
|---|---|---|---|
|
小学、初中作文教师(专职)
岗位要求:形象气质佳,普通话标准,语言和表达沟通能力强,热情开朗,受岗敬业。大专以上学历,语文教育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,口语流利,具备基本的唱、画、演、做技能,有一年以上从教经验。 薪资待遇:2000元以上 以上人员:1、提供广阔的升职发展空间 2、有赛暑假期各半月 3、每年两次集体外出旅游、学习。 4 、解决住宿,提供三险。 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15:00—17:00,18:00—20:30 周六、周日:7:50—12:00,14:20—20:30 |
|||
| 联系方式: | |||
|
|||
| 添加到收藏夹 推荐给朋友 在线互动 | |||